
某房地產公司隱瞞收入偷稅案
一、案件背景情況
(一)案件來源
2006年3月,某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以下簡稱稽查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開發A花園和B賓館項目中,拖欠稅款60多萬元,隱瞞收入偷稅100多萬元。
(二)納稅人基本情況
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0年12月登記注冊,注冊資本618萬元。2000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間,該公司共開發A花園、B賓館、C大廈三個房產項目,并且三個項目都已完成施工。
該公司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稅實行先預征、后清算管理辦法。到
二、檢查過程與檢查方法
(一)檢查預案
稽查局接到舉報案件后,檢查人員圍繞納稅人的涉稅情況開展調查:一是到主管稅務機關了解稅收管理情況。該公司開業以來,所開發的三個工程項目均已完成施工,共申報地方各稅102萬元,繳納57萬元,尚欠繳45萬元。2003年、2004年和2005年近三個納稅年度,各只有一次申報稅款記錄,其他申報都是零申報,且其開發的B賓館項目,從未申報繳納稅款。二是到房產管理部門了解銷售登記情況。發現該公司開發的三個項目基本已銷售,但多數未辦理產權登記相關手續。檢查人員初步認為該公司有偷稅現象,迅速成立專案組,全面負責本案的查處。
(二)檢查具體方法
1.賬面檢查,發現疑點
檢查人員在履行了相關的法定程序后,對納稅人的有關賬簿和憑證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發現,該公司會計科目設計不全、會計賬簿登記不實、賬表勾稽關系不平、會計憑證裝訂不齊。針對這種情況,專案組決定抓住時機,報經市局局長批準后,實施調賬檢查。
檢查人員按工作內容分成兩個小組,一組負責賬面收入、預收款憑據記賬聯的金額、號碼和售房合同中的面積、單價、金額等資料電腦錄入,并進行對比分析;另一組負責到產權登記部門、購房對象等進行項目銷售情況和房源情況的外圍調查。通過對賬面收入、收款憑據的分析和房產項目的銷售、收款、合同的比較,發現三個疑點:一是入賬的收款憑據記賬聯缺號;二是收款憑據記賬聯金額與售房合同中的金額有差異;三是部分實際已售房但未發現銷售合同,并且這部分銷售房屋在賬簿中沒有收入記錄。
2.詢問調查,外圍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