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三個疑點,專案組初步認為舉報人的舉報內容基本屬實。經過研究,專案組決定對該公司財務人員、法定代表人分別進行詢問。
檢查人員首先對該公司會計人員進行詢問,請她解釋賬上的三個疑點問題。會計人員反映:公司自開業以來,已換了兩任會計,第一任會計已在一年多前辭職,現不知去向,以前會計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她不清楚。公司按揭銷售的房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真實的銷售,取得銀行按揭款會計上做“預收賬款”處理;另一種是借親友、及公司員工的名義銷售,實際并沒有真正實現銷售,取得的銀行按揭款會計上做“長期借款”處理,F會計上賬務處理是出納給多少發票會計做多少賬,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時聽從法人代表的安排,其他的情況就不知道。檢查人員通過第一次對會計人員的詢問后發現,要取得案件突破,關鍵是要突破法人代表。
當檢查人員找公司法人代表進行詢問時,法人首先將責任推到前任會計身上。但經過檢查人員的擺事實、講道理,耐心宣傳,最后在事實面前,法人交待,公司另有一本代收水電費賬,記錄了部分售房尾款收入。專案組獲得這一重要線索后,及時調取了該公司收款票據存根和代收水電費賬簿,同時,責成該公司限期提供所有售房合同。
專案組將調取的收款憑據存根聯號碼、金額和代收水電費賬簿中收款憑據記賬聯號碼、金額電腦錄入后,與錄入的該公司賬面情況合并進行對比分析,發現憑據存根、賬面收入、售房合同三者還多處不一致,與其房屋銷售廣告、房屋平面圖上標示的房源相比,還有部分店面銷售合同、收入未如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