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會自動將科目代碼表中設上結轉方向及結轉對方科目的科目的余額進行一次結轉,生成結轉憑證。結轉規則如下:
1、如果原科目是分項目分部門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部門、分項目、分部門項目四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
2、如果原科目是分部門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部門兩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
3、如果原科目是分項目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項目兩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
4、如果原科目是無輔助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也可能無輔助核算。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
1、如果原科目是分項目分部門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部門、分項目、分部門項目四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
2、如果原科目是分部門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部門兩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
3、如果原科目是分項目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可以無輔助、分項目兩種情況,系統會按對方科目的核算方式進行智能分配。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
4、如果原科目是無輔助核算的,結轉對方科目也可能無輔助核算。如果對方科目還有其它輔助,結轉后結果會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