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在最新一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中,明確當下為向注冊制過渡的時間段。在此過程中,依照證監會的部署安排,“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和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依法對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出判斷!
與此同時,證券法作為注冊制的必備前提,已經提上修改日程。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12月10日召開證券法(修改)和期貨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正式啟動證券法修改和期貨法立法工作。
待《證券法》修訂完成、市場條件成熟后,注冊制逐步落地已經成為市場共識。
然而,市場仍然急切需要了解注冊制改革方案的進展,隨著3月5日肖鋼的講話,這個謎底也被揭開。
“2014年將制定完成注冊制改革實施方案,但今年并不會推出,我國市場將結合實際推行”中國式注冊制改革“,待《證券法》修訂完成、市場條件成熟后逐步落地。”肖鋼指出,“如果2015年《證券法》修訂通過、實施了,那么注冊制當然就能實施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注冊制的改革已經由國務院成立專題小組,由證監會牽頭聯合相關部委參與研究推進。2014年中或有較詳細的注冊制改革方案上報討論。
這意味著,屆時注冊制的輪廓將會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