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財會人員基礎:借貸記賬法的規則
所謂記賬規則,就是指記錄經濟業務時所應遵循的規則。
運用借貸記賬法登記經濟業務時,首先應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確定它所涉及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是增加還是減少;然后,確定應將其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例1:企業從銀行存款中提取現金500元。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使企業的庫存現金這一資產項目增加了500元,銀行存款這一資產項目減少了500元。因此,它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這兩個賬戶,應登記在“現金”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
例2:企業從銀行借入資金1000元,歸還以前所欠的應付賬款。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使企業的短期借款項目增加了1000元,應付賬款這一項目相應地減少了1000元。因此,它涉及到“短期借款”和“應付賬款”這兩個賬戶,應登記在“短期借款”賬戶的貸方和“應付賬款”賬戶的借方。
例3:企業發行債券收到款項50000元,存入銀行。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使企業的銀行存款增加了50000元,相應地使企業的各負債類科目應付債券增加了50000元。因此,它涉及到資產類“銀行存款”賬戶和負債類“應付債券”賬戶,應登記在“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和“應付債券”賬戶的貸方。
例4:企業用銀行存款歸還銀行短期借款20000元。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使企業的銀行存款減少了20000元,相應地使企業的短期借款減少了20000元。因此,它涉及到資產類“銀行存款”和負債類“短期借款”這兩個賬戶,應登記在“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和“短期借款”賬戶的借方。
從以上所舉各項說明,在借貸記賬法下,對任何類型的經濟業務,都是一律采用有借必有貸,借貸金額必相等的記賬規則。對有些復雜的經濟業務,在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時,則需要將其登記在一個賬戶的借方和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登記在一個賬戶的貸方和幾個賬戶的借方。借貸雙方的金額也必須相等?傊,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要求對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借貸相反的方向,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連續、分類的登記。即記入一個賬戶的借方,同時記入一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記入一個賬戶的貸方,同時記入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記入借方的金額同記入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概括地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就是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