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遞延收益的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2014-04-27 23:15 | 所屬欄目:會計基礎 | 瀏覽次數:1900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在中國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準則和收入準則的相關內容中。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遞延稅款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的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以后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三)返還政府補助時,按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五、遞延收益是負債類科目,科目編號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