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末結轉賬戶余額的技巧
發布時間:2014-03-19 14:31 | 所屬欄目:會計基礎 | 瀏覽次數:1900
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會計網小編為您提供年末結轉賬戶余額的技巧,希望對大家的實務工作有幫助。
年末終了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其余額直接記入新賬余額欄內即可,不需要編制記賬憑證,也不必將余額再記入本年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因為,既然年末是有余額的賬戶,余額就應當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這樣更顯得清晰、明了。否則,就無法體現有余額的賬戶和無余額的賬戶的區別。
對于新的會計年度建賬問題,一般來說,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于材料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一遍的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
實際工作中,結轉賬戶余額的做法如下:
(1)將本賬戶年末余額以相反的方向記入最后一筆賬下的發生額內。例如,某賬戶年末為借方余額,在結賬時,將此項余額填列在貸方發生額欄內(余額如為貸方,則做相反記錄),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并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表示賬目已經結平。
(2)在“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次行,將年初余額按其同方向記入發生額欄內,并在“摘要”欄內填明“上年結轉”字樣。在次行登記年末余額,如為借方余額,填入貸方發生額欄內,反之記入借方,并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同時,在該行的下端加計借、貸各方的總計數,并在該行“摘要”欄內填列“總計”兩字,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以示賬目已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