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審所需資料(需原件、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須蓋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
(一)《武漢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核定表》和《武漢市用人單位在崗殘疾職工花名冊》,均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沒有安排殘疾職工的不需填報"花名冊"。以上表格可在武漢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whdpes.org.cn)下載,或在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處、地稅辦稅服務廳領取。
(二)財政供給的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提供2013年度《人員編制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2013年度《武漢市用工單位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年審手冊》或2013年度1-12月《社會保險費繳費表》(加蓋公章);若無則提供2013年會計憑證賬冊內的工資發放表;新成立的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三)已安排殘疾人職工,應提供該職工的:
1、身份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2、2013年《個人繳費歷史信息表》等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3、2013年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殘疾人職工發放工資的清單;4、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