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審核征收2013年度保障金,中心城區(含開發區)以2012年的武漢市在崗職工社平工資48942元為征收標準,新城區按本區2012年在崗職工社平工資為征收標準。
應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3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1.5%-2013年度已安置殘疾職工人數)×2012年度在崗職工社平工資
各用人單位在集中審核期內主動申報繳納保障金給予10%減征優惠;逾期不再享受減征優惠,用人單位須全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