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檢查原材料成本
檢查人員對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總體分析后發現,該單位2005年度上半年的利潤水平明顯低于下半年,檢查人員由此認為該單位在成本核算上有重大嫌疑,決定將成本核算的第一道環節—原材料核算作為檢查的首個重點。
該單位的原材料主要是兩大類,即帶鋼和卷板,其材料主要供應商有22家。檢查人員兵分兩路開展內查外調,一路外調供貨單位,一路實地檢查企業倉庫的原材料,并與賬面核算情況進行比對分析。
外調結果證實,供貨單位2005年度供應該企業的原材料數,遠遠小于該企業的賬面入庫數,外調結果與賬面比對發現原材料虛假入庫線索。同時,該單位2005年度賬面反映全年外購原材料31945.59萬元,計算的增值稅進項稅金為5430.75萬元,而該單位向國稅局申報的增值稅明細表”中“進項稅額”為5099.60萬元,差額331.15萬元,換算成相應原材料金額為1947.94萬元。通過賬表(賬與納稅申報表)比對分析,發現入庫原材料數額異常。
帶著疑問,檢查人員抽取了企業2005年度1月份的憑證,逐筆核對記錄原材料采購的原始憑證,將原材料借方入賬金額與增值稅發票記載金額進行對比,結果發現原材料入賬金額比增值稅發票記載金額多出數百萬,這一發現證實了檢查人員的判斷。隨后,檢查人員逐筆核對了其余11個月的原材料采購憑證,并統計出入賬原材料中缺少發票的金額。經匯總,該單位2005年度入賬原材料中缺少發票的原材料共計1911.02萬元,而且大多集中在上半年。通過核對原材料采購原始憑證,入賬金額與增值稅發票金額進行對比證實,企業虛列入庫原材料金額1911.02萬元。
檢查人員還檢查了該企業原材料估價入賬的賬務處理,通過審查材料明細賬戶借方摘要欄,并進一步檢查原始憑證,核對估價入賬的材料名稱和金額,然后看次月初有無以紅字沖銷的處理。經逐一核對每筆預估入賬的原材料后,發現其中有四筆合計金額54.80萬元的預估材料,歷時一年多未作任何賬務處理。財務人員確認情況屬實,并稱由于時間久遠,工作疏忽,導致未作沖銷處理,造成多列原材料成本47.07萬元。
3.檢查收入
檢查人員把注意力轉向了第二個檢查重點—銷售收入。檢查人員發現兩個疑點:一是銷售部門年度銷售統計臺賬反映的該單位全年銷售收入為31147.87萬元,而財務部門會計報表上反映的銷售收入為30572.80萬元,兩者相差575.07萬元;二是檢查人員注意到一個經營細節,在企業的生產車間曾發現一輛車門上標有某成品鋼有限公司的卡車拉運過該企業的鋼材邊角料,但在該企業“其他業務收入”明細賬上并未發現對某成品鋼有限公司的邊角料銷售情況。
由于檢查人員已在銷售部門調取了2005年度的銷售臺賬及所有出庫單據,第一個疑點很快就被解開了,原因是企業在收到貨款后,銷售部門已辦理了產品出庫手續并記入銷售日報表,而財務部門由于尚未開具銷售發票,所以未計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會計制度有關銷售收入的確認規定,這部分尚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應確認為當期銷售收入。
對第二個疑點,通過對生產車間和倉庫保管人員的詢問得知,企業的邊角料銷售大部份都是開票入賬的,只有發給某成品鋼有限公司的廢料除外,由于系關聯企業,因此只制作廢料出庫單,沒有開具銷售發票,收取的現金也不入賬。經對所有發給某成品鋼有限公司的廢料出庫單進行統計,該企業共少計廢料收入116.63萬元。
4.檢查應付賬款
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有一筆1091萬元的應付賬款,2003-2005年度均未發生變動。企業財務科長解釋該筆款項系該企業成立之初,由于資金困難,以關聯企業某成品鋼有限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再交給該企業無償使用的,其利息也由某成品鋼有限公司支付。對此,檢查人員延伸檢查了某成品鋼有限公司與該企業2003-2005年度的往來賬冊,結果并未發現該筆貸款業務。
為查清該筆應付賬款的真實面目,檢查人員又到該企業的7家開戶銀行,檢查了該企業的所有資金往來情況。通過核查,檢查人員發現該單位成立之初的貸款已于當年年底全部歸還給了銀行,而且也未發現其與某成品鋼有限公司該筆資金的往來。面對調查結果,企業財務科長不得不如實交待這筆應付賬款是應付某供貨單位的貨款,當時因資金周轉困難,暫時沒有支付。后來,該供貨單位發生撤并,該筆應付賬款就一直掛賬未作支付。這一事實在檢查人員通過異地函查后得到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