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檢查中遇到的困難和阻力及相關證據的認定
1.納稅人不配合
該公司財務人員熟悉財務稅收知識,法定代表人又是人大代表,因此,他們在檢查初期能積極配合檢查,提供有關涉稅資料,在賬面檢查結果出來時,也認可檢查結果。但隨著檢查人員對“工程資料賬”深入檢查時,財務人員的態度就發生了變化,對檢查人員不再配合,財務人員相互推諉甚至逃避、阻撓檢查。法定代表人找市局領導“反映情況”,歪曲“檢查人員在無事生非,故意找毛病”。面對種種壓力,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檢查人員邊做納稅人的思想工作,邊按計劃繼續檢查下去。最后在鐵的證據面前,納稅人終于承認了違法事實。
2.檢查難度大
該單位偷稅的手段隱蔽,正常的“就賬查賬”檢查方式無法發現違法問題,這需要檢查人員對其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解剖式”檢查。這種檢查方式,檢查時間長,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納稅人的經營資料繁瑣,復雜,量大,需要檢查人員進行認真的梳理、歸類和統計,有的還需要去外單位調查取證,容易引起納稅人的不滿,這需要檢查人員具備處理各種復雜矛盾和關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