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本質上屬于存貨跌價準備的一種,施工企業應該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計提的損失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應按施工合同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按尕浀鴥r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計提的損失準備。
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