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材料
(1)填寫書面申請書。(依據1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工商執照及法人代表證明。(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土地登記委托書(原件)、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明。(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權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說明他項權利狀況,是否有欺詐行為,并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原件1份)
(6)遺失聲明(草稿)。(原件1份)
5、其它特別說明事項:(1)新補辦的土地證應載明“遺失補發,原土地證(編號)作廢”。(2)原證記載的其他權利內容應轉載到新補************書中。(3)注銷公告登報費由申請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