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但要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核準才能發行,且在其票面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內容。在我國,現在所有股票的發行都必須征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核批準。另外,股票在制作程序、記載的內容和記載方式上都必須規范化并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股票上應具備以下內容:
1.發行該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該公司依何處法律在何處注冊登記及其注冊的日期、注冊地址。
2.發行的股票總額、股數和每股金額。
3.股票的類別。根據股票持有人權利及義務的不同,股票可分為多種類型。目前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和轉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類型。 但如果是特別股票,在票面上就應當標明其股票種類。
4.股票的票面金額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數。
5.股票的發行日期及股票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則要寫明股票持有者(股東)的姓名。
6.股票發行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簽章,主管機關或核定發行登記機構的簽章。
7.印有供轉讓股票時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載明的注意事項。
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滬深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借助電子計算機及高科技通訊系統進行,上市的股票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只是計算機系統內的一竄符號而已。但在法律上,上市掛牌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這些內容。在滬深股市,每股股票的面額都已標準化,是一元人民幣,股票的發行總額為股份公司的總股本數。上市公司的其它相關信息,都將定期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
1.發行該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該公司依何處法律在何處注冊登記及其注冊的日期、注冊地址。
2.發行的股票總額、股數和每股金額。
3.股票的類別。根據股票持有人權利及義務的不同,股票可分為多種類型。目前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和轉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類型。 但如果是特別股票,在票面上就應當標明其股票種類。
4.股票的票面金額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數。
5.股票的發行日期及股票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則要寫明股票持有者(股東)的姓名。
6.股票發行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簽章,主管機關或核定發行登記機構的簽章。
7.印有供轉讓股票時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載明的注意事項。
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滬深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借助電子計算機及高科技通訊系統進行,上市的股票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只是計算機系統內的一竄符號而已。但在法律上,上市掛牌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這些內容。在滬深股市,每股股票的面額都已標準化,是一元人民幣,股票的發行總額為股份公司的總股本數。上市公司的其它相關信息,都將定期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