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單位促銷的時候,購物滿一定金額的可以抽獎,獎品是手機,我們在購進手機的時候進項稅可以抵扣嗎,我們給客戶代扣代繳個稅如何賬務處理? 【**】 公司購進手機是用于促銷活動,可以抵扣進項稅。 依據財稅〔2011〕50 號規定,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 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假設公司買手機是 936 元,取得增值稅專票注明的增值稅額是 136 元,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1)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促銷品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6 貸:銀行存款 936 (2)給客戶時: 借:銷售費用——促銷費 1170 貸:庫存商品——促銷品 80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銷項稅額)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