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雁過拔毛的增值稅
增值稅,雁過拔毛的霸道稅。 上世紀50年代,法國稅務總局局長莫里斯·洛雷設計了它。為了保證當年法國政府的財政收入,這位“天才”的稅務官創造了這一新的流轉稅種。此稅一出,稅務征稅更理直氣壯了。不管企業掙不掙錢,只要做了生意就得交稅。也不管生意做成后企業有沒有收到回款,稅一刻也不得拖延。
稅為什么交不起
稅為什么交不起?羅列一下原因吧,第一,稅負重,不需展開了;第二,還沒產出先要上稅,如注冊資本印花稅;第三,會計權責發生制是禍根,企業錢可能還沒收回來,但稅要先跟上;第四,霸王條款作祟,如應付賬款三年未支付要視同收入,應收賬款三年未收回卻不能直接稅前抵扣;第五,收過頭稅,寅吃卯糧。
不合理稅負三甲
企業不合理稅負前三甲。探花,視同銷售征收的增值稅;上榜理由:東西并沒有賣啊,被企業自己花了,這不等于是對成本費用征稅嗎?榜眼,根據注冊資金征收的印花稅;上榜理由:公司都還沒開張呢,您這就開始收上稅啦!狀元,股東投資分紅征收的個稅;上榜理由:已經交過企業所得稅啦,有重復征稅之嫌哦!
稅負重與稅收籌劃的辯證
企業的稅負重是事實,企業普遍性的“稅收籌劃”也是事實。是因為偷稅導致了稅負重,還是因為稅負重導致了偷稅呢?因為稅負重,企業完全照章納稅只怕生存都難,從這點看,企業偷稅漏稅實有情非得已的成份。反過來看,企業( 特別是民企)也會為生存找對策,于是少做收入、多計成本費用便成了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