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稅錦囊】5月1日后票咋開、稅咋退?稅務總局送你8條攻略
2018-05-01 中稅網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
就深化增值稅改革涉及發票和出口退稅管理有關事項答記者問
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就深化增值稅改革涉及發票和出口退稅管理有關事項答記者問。
問1:稅率調整后一般納稅人如何開具發票?
答: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零時前只能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零時后才可以按照調整后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前已經是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5月1日之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開具有誤或補開發票等情形,符合稅務總局2018年18號公告第九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5月1日之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只能按照調整后稅率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