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
(1)編制與A材料初始計量有關的會計分錄。
(2)編制發出A材料的會計分錄。
(3)編制2×17年年末計提A材料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
(“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中的金額單位用元表示)
一、單項選擇題
1.
【**】A
【解析】為購建廠房而購入的物資,在“工程物資”里核算,并作為報表項目單獨列示,不屬于存貨,選項B錯誤;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設備不屬于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屬于承租人(此處即為大海公司)的資產,選項C錯誤;盤虧的存貨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也不屬于存貨,選項D錯誤。
2.
【**】B
【解析】企業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應直接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所以原材料的入賬價值=120000+5000+1000+1000=127000(元)。
采購成本主要包括:①買價;②外地運雜費(包括運輸、裝卸、保險、包裝、倉儲等費用);③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可以計入存貨的成本,所以計算成本時不需要扣除);④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⑤按規定應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和進口物資應支付的關稅;⑥發生的不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計入購進存貨的成本中。
3.
【**】B
【解析】一般納稅人購入存貨時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計入存貨成本;發生的20%尚待查明的存貨損失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不計入外購存貨成本,因此,該商品實際成本=50×(1-20%)=40(萬元)。
4.
【**】C
【解析】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抵償債務(視同銷售),則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計入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因此,該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賬價值=120+20+24.70=164.70(萬元)。
【總結】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處理:
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用于抵扣應交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出售、生產非應稅消費品(計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可以抵扣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核算,不計入存貨的成本中。
【提示】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是以不高于受托加工企業的同類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出售。若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則應計入應交稅費借方,不計入成本。
5.
【**】A
【解析】2x17年12月31日“存貨”項目應填列金額=100+80+50+32+80-30+70-70+20=332(萬元)!肮こ涛镔Y”不屬于企業的存貨,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在存貨項目中列示的資產主要包含:
工程物資: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雖然同屬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不符合存貨的定義,因此不能作為企業存貨。
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款:“受托代銷商品”科目與“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余額均填入“存貨”項目并且借貸金額相互沖銷,事實上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并沒有包括受托代銷商品,即受托代銷商品在資產負債表中并沒有確認為一項資產。將受托代銷商品納入賬內核算的目的,主要為了方便企業加強對存貨的實物管理,保證受托代銷商品的安全。所以在計算存貨的價值時受托代銷商品和受托代銷商品款是不需要計算的。
材料成本差異:借方差表示的是超支差異,增加存貨的金額;貸方差表示的是節約差異,減少存貨的金額。
7.
【**】B
【解析】根據北京公司與上海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規定,該批A產品的銷售價格已由銷售合同約定,并且其庫存數量小于銷售合同約定的數量,因此,計算A產品的可變現凈值應以銷售合同約定的價格104萬元作為計量基礎,其可變現凈值=104×10-20=1020(萬元),低于其成本1120萬元,2×16年12月31日,北京公司應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1120-1020=100(萬元)。
計算產品的可變現凈值首先需要判斷產品是不是已經簽訂合同,如果簽訂了合同,在合同數量范圍內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以合同價格為基礎確定,超出合同數量的部分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
本題中A產品的庫存數量沒有超過合同的數量,所以全部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都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確定?勺儸F凈值=合同價格104×10-估計的相關稅費20=1020萬元,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小于成本,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金額=成本1120-可變現凈值1020=100萬元。
【提示】題目中計算的是庫存產品的可變現凈值,庫存產品就只有10臺,所以計算的銷售價格應為每臺的合同價格乘以10,而不是乘以12。
8.
【**】A
【解析】騰達公司2×16年12月31日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800-750=50(萬元);2×17年12月31日,導致A產品減值的因素已經消失,A產品的可變現凈值=900-20=880(萬元),A產品的賬面價值為750萬元,所以應轉回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但是轉回的金額不得超過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所以2×17年12月31日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為50萬元。
9.
【**】B
【解析】存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是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多項選擇題
1.
【**】ACD
【解析】一般納稅人外購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采用簡易征收辦法的小規模納稅人,外購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要計入外購材料的成本,增加材料的入賬價值。
【總結】購進存貨時一般可以抵扣的增值稅:
①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②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③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存貨的進項稅額一律不可以抵扣。
2.
【**】ABD
【解析】企業(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入庫前的整理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商品采購成本的費用,應計入所購商品的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再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銷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主營業務成本);對于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對于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選項C不正確。
3.
【**】ABD
【解析】購入存貨時運輸途中發生的合理損耗應計入存貨的成本。
引起存貨盤虧或毀損的各種原因 | 凈損失的會計處理 | 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 |
正常原因 | 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貨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產生的損失 | 計入管理費用 | 進項稅額轉出 |
計量收發差錯等原因 | 計入管理費用 | 進項稅額不予轉出 | |
非常原因 | 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 | 計入營業外支出 | 進項稅額不予轉出 |
購入存貨的運輸途中發生的合理損耗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中,非合理損耗不得增加物資的采購成本,應暫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處理。
4.
【**】AC
【解析】存貨的期末計量是歷史成本計量屬性,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一般情況下企業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的期末計量是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是不考慮期末存貨的公允價值的。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成本大于可變現凈值的金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中核算。
5.
【**】ABC
【解析】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企業不得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6.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