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董事會能通過向B公司投資的決議。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董事王某屬于有關聯關系的董事,其回避后,無關聯關系的董事為8人,贊成票為6票,符合要求,董事會可以通過該項決議。
(5)①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用于獎勵職工,其數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為獎勵本公司職工而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在本題中,收購的股份數額沒有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②公司從稅后利潤中出資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為獎勵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③同年5月公司將1000萬股股票全部轉讓給本公司職工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將股份獎勵給職工,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6)李某同公司進行交易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其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根據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而非董事會)同意,不得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違反該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