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是如何進行4月報稅操作的按照2006年《辦法》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在發票開具的次月及以后才確認發生銷貨退回、銷貨部分退回、銷售折讓或開票有誤等情形的,不能直接將發票退給購貨方并要求其作廢或重開,而是要先到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認證該發票,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貨方取得購貨方主管國稅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后,方能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來的藍字發票,然后才能重新開具發票,速去主管國稅機關 避免稅款損失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于2007-4-21 0:43:57編輯過]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