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職的公司,由于剛成立公司時出納當時不懂的資金結算規定,開出了幾張支票沒有填寫收款單位名稱,所以這些款項長期掛在應收帳款中。請告訴我怎樣處理符合財務制度和稅務規定
或者取得相關轉付證明,實在要發票而不得自己花錢到稅務局開票吧!自己權衡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