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術界和實務界通常認為,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生成的財務信息,其可靠性不如歷史成本。筆者認為,在評價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的可靠性時,不應一概而論。根據我國新會計準則和FASB于2006年9月頒布的第157號準則《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公允價值可分為三個層次:活躍交易市場對資產和負債的報價;類似資產和負債可觀察到的市價;運用估值技術所確定的價值。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由于需要在估值模型中大量運用假設并對資產和負債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預測,其可操縱性明顯高于歷史成本,可靠性卻遜色于歷史成本。但第一和第二層次的公允價值,其可靠性毫不遜色于歷史成本,且比歷史成本更不容易被操縱。只要存在著活躍交易市場,公允價值信息能夠隨時獲取、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生成的會計信息,甚至比歷史成本計量的會計信息更加可靠?煽啃允窍鄬Φ,歷史成本也不見得總是可靠的。以歷史成本作為計量屬性的會計模式,同樣需要大量的估計和判斷,不可避免地要使用諸多帶有主觀色彩的待攤和預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