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念:除有明文規定不征稅的收入外,以各種方式從各種渠道所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補貼收入(有規定免征的可以)、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
與之相對應:
按規定核算并取得合法憑據的成本、費用,如果稅法沒有規定不允許扣除,或者按比例扣除,則全額扣除。
權益類科目金額,如果稅法沒有規定資本公積等征收所得稅,則均不征稅。?(股本溢價不征稅外,其他均征稅)
一、收入總額
1、關聯交易
2、會計差錯(未確認收入)
3、銷售折扣(國稅函[1997]472)
4、國稅發[1994]132號:在建工程試運行凈收入,要并入所得征稅。需納稅調整。
5、補貼收入有明文規定免稅的,需調減所得額。財稅[2000]25號
6、財稅[1994]001號: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技術轉讓凈收入在30萬元以內的部分,免予征收所得稅。?
注意:財稅[1999]273號:單位或個人轉讓技術(包括取得的咨詢費、服務費)在報經省級科學技術主管部門認定后,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免予征收營業稅。
7、視同銷售 財稅[1996]79號
國稅發[2000]118號第3條第1款:以不動產對外投資,應當視同銷售計算資產轉讓所得,如果金額很大,納稅有困難的,在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平均按五年調增所得。
8、接受捐贈(財會[2003]29號)
借:銀行存款或固定資產
貸:待轉捐贈資產價值
年末:借:待轉捐贈資產價值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準備
國稅發[2003]45號(內資)、國稅發[1999]195號(外資)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現金和非現金資產均應當并入當期所得征稅,如果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的金額很大,納稅有困難的,在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分五年確認所得。
9、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調增所得(依據征管法第36條及所得稅暫行條例)。
10、債務重組收益(資本公積)應并入當期所得征稅!镀髽I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辦法》(總局2003年第6號令)
11、企業因改組改制會計上確認的資產評估增值,確認時未征稅的,在今后十年內應分期調增所得。
國稅發[1998]97號、財稅[1997]77號、財稅[1998]50號、國稅發[2000]118號、國稅發[2000]119號
。外企:國稅發[1997]71號。
二、成本
(一)工資
1、個人所得稅
(1)稅前扣除項目:
財稅[1997]144號:個人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以現金方式發放給個人的住房補貼,并入工薪所得,全額征稅。
國稅發[2000]83號:失業保險
國稅發[1994]89號:按規定發放的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助不征稅。注意:有所指。人人有份的,要征稅。
國稅函[1999]615號:以現金方式發放給個人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要并入工薪所得征稅。
(2)國稅發[1996]206號:數月獎金、年終加薪在一個月發放,要單獨作為一個月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國稅發[1996]107號:試行年薪制企業的經營者,可以“按月預繳,年終清算”。
年終應補={[(基本工資+效益收入)/12-800]*稅率-扣除數}*12-已預繳稅款
也適用于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
(4)國稅發[2000]60號:集體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不征稅。取得分配按20%。轉讓時按財產轉讓所得征20%,扣除額為0。
(5)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給個人的一次性的補償金如何征稅?
國稅發[1999]178號、財稅[2001]157號:在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以下的,免稅,超過的部分按照178號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即:允許除以工齡(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數來確定適用稅率。
(6)單位給個人負擔稅款,應當換算成含稅收入,然后進行計算。
(7)實物要納稅。有價證券要納稅,股份制企業用留存收益轉增個人股本要征稅,用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轉增個人股本不征稅,用其余的資本公積轉增個人股本要按股息所得征20%個稅。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及國稅函[1998]289號。
(8)財稅[2003]158號:個人股東不分配不征稅。但是分配掛賬不領取要征稅。個人股東向公司借款到年末不歸還又不用于經營的,要視同分配計征股息所得20%。
(9)財稅[2004]11號:個人公費旅游按工薪所得計征個稅。
2、企業所得稅
(1)計稅工資
方法:按發放數與計稅工資限額孰低原則確定計稅工資,然后將計稅工資與應付工資提取數對比,如果貸方大于借方,調增所得。貸方小于借方,不調整。
(2)工效掛鉤
國稅發[1998]86號:從98年起,核定工資總額超過實發數,按實發數扣除,超過部分作為工資結余,在實際發放的年度扣除。
(3)據實扣除
適用于外資企業、軟件生產企業(財稅[2000]25號)、事業單位(財稅[1998]18號)
調增方法:貸方發生額大于借方發生額,調增;反之,調減。
(二)三項附加費用
內資:審核貸方累計發生額,如果超過了計稅工資的14%、2%、1.5%,要調增所得。
此外,國稅函[2000]678號:允許扣除的工會費,必須能夠提供“工會經費繳撥款專用收據”。
外資:根據國稅函[1999]709號:稅前計提的福利費不得保留余額,即據實列支,不過,實際列支數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外,如果超過了實際發放工資的14%,超過的部分調增。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如果計提數超過了實發工資的2%、1.5%,調增所得。
(三)存貨
國稅發[2000]84號(內資)第6條、國稅發[2002]31號(外資):本期凈增加的“存貨跌價準備”要調增所得,本期凈減少數,要調減所得。
同時審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看結轉至營業外支出或者管理費用的財產損失,有無取得稅務機關的批復。
(四)固定資產
1、會計折舊:
標準、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停用設備也要計提折舊。
2、稅法:
標準:一個一或者兩個兩
不得低于下列折舊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火、輪、主要設備10年
汽車、電子設備、工具等5年
預計凈殘值5%(國稅發[2003]70)。外資企業10%。
折舊方法:直線法。
下列行業或產品可以加速折舊(無需報批):財稅(2003)113號
調整方法:
會計折舊大于稅法折舊:先調增后調減
會計折舊小于稅法折舊:不調整,或者先調減后調增。
固定資產維修與改良:
內資:
《辦法》第31條:改良支出:如果折舊尚未提足,應當增加原價,如果折舊已經提足,在不短于五年內攤銷。
達到下 列條件之一的,按改良處理:
第一,改良支出占原價的20%以上
第二,改變用途;
第三,延長使用壽命達2年以上。
外資:增加原價。但也有特例。國稅函[2000]704號文件:房屋裝修費,如果發生在交付使用前并入原價,交付使用后一律作長期待攤費用,不短于五年攤銷。
(四)無形資產
1、土地使用權
企業會計制度第47條及《解答二》
2004年3月6日征用土地300畝,支付土地出讓金及契稅3000萬元。土地使用證使用年限50年,7月8日開發該土地建廠房,動用40畝。12月26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由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房屋折舊年限按20年。
3、6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第月攤銷=3000/50/12=5萬元
3月-12月每月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5萬元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5萬元
攤余價值=3000-50=2950萬元
12月26日:
結轉=2950*40/300=X
借:在建工程 X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土地剩余價值=2950-X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房屋折舊年限20年,土地49年加2月
29年零2個月的土地的價值作為預計凈殘值處理。折舊完畢后: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固定資產
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單獨計價的軟件作無形資產處理,按2年攤銷。
三、營業費用
1、廣告費
會計: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或攤銷
扣除辦法第40條規定:不得超過2%,超過的部分無限期結轉扣除。糧食白酒的廣告費不得扣除。
國稅發[2001]89號:從2001年1月1日起,下列產品或行業廣告費按8%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在日后無限期調減:
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和飲料)、家電、日化、房地產、家具建材商城、通訊、體育文化、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高科技術企業、風險創業投資公司。其中新成立的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高科技術企業、風險創業投資公司,五年內廣告費據實扣除,五年后按8%。
國家禁止廣告的單位(如卷煙廠)所做的公益性廣告,按宣傳費處理。
外資不受限制。
2、業務宣傳費
會計:據實列支
稅法:扣除辦法第42條規定,允許扣除的業務宣傳費不得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超過部分允許不能扣除。
外資不受限制。
界定什么是廣告?什么是宣傳?
扣除辦法第41條:允許扣除的廣告費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廣告制作必須經過工商部門批準;
第二、必須支付了價款,并取得相應的發票;
第三、必須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媒體:廣播、電視;有國家統一刊號的圖書、報紙、期刊;網絡。
3、傭金
會計:按權責發生制可以預提,但在申報所得稅之前必須要支付并取得票據。
扣除辦法第53條:允許扣除的傭金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有權獨立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本單位雇員);
第二,必須支付了價款并取得合法的憑據;
第三,向個人支付的傭金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四、財務費用
1、企業向非金融部門取得的借款,如果超過了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稅收上也不得資本化。
2、扣除辦法第36條:關聯企業相互借款的,借款方取得的借款額如果超過了注冊資本的50%,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3、扣除辦法第37條:為投資而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得扣除,要作為投資的計稅成本,在轉讓股權時扣除。
(了解)。無法執行。
4、外資:國稅函[1991]326號:外方資本不到位,相當于不到位資本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此外,“統借統還”的特殊規定:
一個集團內的財務公司或者核心企業,統一向金融部門貸款,然后轉貸給各個關聯的分支機構,由財務公司或核心企業按照金融部門與其約定的利率同樣的標準統一收取,并繳納給金融部門。
財稅[2000]007號及國稅發[2002]13號文件規定,財務公司或核心企業收到利息不征營業稅。
國稅函[2002]837號:分支機構取得的借款不受扣除辦法36%關于“借款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50%”的限制。
五、管理費用
應著得審核下列項目,有無按規定作納稅調整:
1、計提的壞賬準備
審核“壞賬準備”賬戶,看:
發生的壞賬有無取得稅務機關的批準;計提的壞賬準備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標準,有無按規定作納稅調整?調整的方法是否正確?
扣除辦法第45-48條:
壞賬的扣除必須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允許扣除的壞賬,僅指下列應收賬款(不包括其他應收款):
死亡、失蹤
破產、撤銷
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
債務到期,經法院裁定
應收賬款超過三年
其他經國稅總局批準的壞賬。
按稅法允許計提的壞賬=(年末應收賬款+年末其他應收款)*千分之五-[(年初應收賬款+年初其他應收款)*千分之五-發生壞賬+收回壞賬]
上式中,如果壞賬沒有報批,則為零。
將此數據與會計上最后一筆分錄發生額對比:
稅法 會計 調整
10 50 。40
50 10 0
-50。10 +40
-50。10 +60
2、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審核存貨跌價準備賬戶,對其變動額調整。
3、研究與開發費
國稅發[1999]49及財稅[2003]244號: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加10%以上(含),可以加扣50%。
4、業務招待費
千分之五;千分之三
5、開辦費攤銷
會計制度第50條:一次性
細則第34條:不少于五年
6、無形資等
7、總機構管理費,報批。
六、營業外支出
一、贊助支出
二、罰款等
三、捐贈
四、財產非常損失要報批
五、其他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彌補虧損
稅法:所得
與之相對應:
按規定核算并取得合法憑據的成本、費用,如果稅法沒有規定不允許扣除,或者按比例扣除,則全額扣除。
權益類科目金額,如果稅法沒有規定資本公積等征收所得稅,則均不征稅。?(股本溢價不征稅外,其他均征稅)
一、收入總額
1、關聯交易
2、會計差錯(未確認收入)
3、銷售折扣(國稅函[1997]472)
4、國稅發[1994]132號:在建工程試運行凈收入,要并入所得征稅。需納稅調整。
5、補貼收入有明文規定免稅的,需調減所得額。財稅[2000]25號
6、財稅[1994]001號: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技術轉讓凈收入在30萬元以內的部分,免予征收所得稅。?
注意:財稅[1999]273號:單位或個人轉讓技術(包括取得的咨詢費、服務費)在報經省級科學技術主管部門認定后,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免予征收營業稅。
7、視同銷售 財稅[1996]79號
國稅發[2000]118號第3條第1款:以不動產對外投資,應當視同銷售計算資產轉讓所得,如果金額很大,納稅有困難的,在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平均按五年調增所得。
8、接受捐贈(財會[2003]29號)
借:銀行存款或固定資產
貸:待轉捐贈資產價值
年末:借:待轉捐贈資產價值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準備
國稅發[2003]45號(內資)、國稅發[1999]195號(外資)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現金和非現金資產均應當并入當期所得征稅,如果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的金額很大,納稅有困難的,在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分五年確認所得。
9、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調增所得(依據征管法第36條及所得稅暫行條例)。
10、債務重組收益(資本公積)應并入當期所得征稅!镀髽I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辦法》(總局2003年第6號令)
11、企業因改組改制會計上確認的資產評估增值,確認時未征稅的,在今后十年內應分期調增所得。
國稅發[1998]97號、財稅[1997]77號、財稅[1998]50號、國稅發[2000]118號、國稅發[2000]119號
。外企:國稅發[1997]71號。
二、成本
(一)工資
1、個人所得稅
(1)稅前扣除項目:
財稅[1997]144號:個人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以現金方式發放給個人的住房補貼,并入工薪所得,全額征稅。
國稅發[2000]83號:失業保險
國稅發[1994]89號:按規定發放的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助不征稅。注意:有所指。人人有份的,要征稅。
國稅函[1999]615號:以現金方式發放給個人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要并入工薪所得征稅。
(2)國稅發[1996]206號:數月獎金、年終加薪在一個月發放,要單獨作為一個月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國稅發[1996]107號:試行年薪制企業的經營者,可以“按月預繳,年終清算”。
年終應補={[(基本工資+效益收入)/12-800]*稅率-扣除數}*12-已預繳稅款
也適用于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
(4)國稅發[2000]60號:集體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不征稅。取得分配按20%。轉讓時按財產轉讓所得征20%,扣除額為0。
(5)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給個人的一次性的補償金如何征稅?
國稅發[1999]178號、財稅[2001]157號:在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以下的,免稅,超過的部分按照178號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即:允許除以工齡(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數來確定適用稅率。
(6)單位給個人負擔稅款,應當換算成含稅收入,然后進行計算。
(7)實物要納稅。有價證券要納稅,股份制企業用留存收益轉增個人股本要征稅,用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轉增個人股本不征稅,用其余的資本公積轉增個人股本要按股息所得征20%個稅。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及國稅函[1998]289號。
(8)財稅[2003]158號:個人股東不分配不征稅。但是分配掛賬不領取要征稅。個人股東向公司借款到年末不歸還又不用于經營的,要視同分配計征股息所得20%。
(9)財稅[2004]11號:個人公費旅游按工薪所得計征個稅。
2、企業所得稅
(1)計稅工資
方法:按發放數與計稅工資限額孰低原則確定計稅工資,然后將計稅工資與應付工資提取數對比,如果貸方大于借方,調增所得。貸方小于借方,不調整。
(2)工效掛鉤
國稅發[1998]86號:從98年起,核定工資總額超過實發數,按實發數扣除,超過部分作為工資結余,在實際發放的年度扣除。
(3)據實扣除
適用于外資企業、軟件生產企業(財稅[2000]25號)、事業單位(財稅[1998]18號)
調增方法:貸方發生額大于借方發生額,調增;反之,調減。
(二)三項附加費用
內資:審核貸方累計發生額,如果超過了計稅工資的14%、2%、1.5%,要調增所得。
此外,國稅函[2000]678號:允許扣除的工會費,必須能夠提供“工會經費繳撥款專用收據”。
外資:根據國稅函[1999]709號:稅前計提的福利費不得保留余額,即據實列支,不過,實際列支數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外,如果超過了實際發放工資的14%,超過的部分調增。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如果計提數超過了實發工資的2%、1.5%,調增所得。
(三)存貨
國稅發[2000]84號(內資)第6條、國稅發[2002]31號(外資):本期凈增加的“存貨跌價準備”要調增所得,本期凈減少數,要調減所得。
同時審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看結轉至營業外支出或者管理費用的財產損失,有無取得稅務機關的批復。
(四)固定資產
1、會計折舊:
標準、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停用設備也要計提折舊。
2、稅法:
標準:一個一或者兩個兩
不得低于下列折舊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火、輪、主要設備10年
汽車、電子設備、工具等5年
預計凈殘值5%(國稅發[2003]70)。外資企業10%。
折舊方法:直線法。
下列行業或產品可以加速折舊(無需報批):財稅(2003)113號
調整方法:
會計折舊大于稅法折舊:先調增后調減
會計折舊小于稅法折舊:不調整,或者先調減后調增。
固定資產維修與改良:
內資:
《辦法》第31條:改良支出:如果折舊尚未提足,應當增加原價,如果折舊已經提足,在不短于五年內攤銷。
達到下 列條件之一的,按改良處理:
第一,改良支出占原價的20%以上
第二,改變用途;
第三,延長使用壽命達2年以上。
外資:增加原價。但也有特例。國稅函[2000]704號文件:房屋裝修費,如果發生在交付使用前并入原價,交付使用后一律作長期待攤費用,不短于五年攤銷。
(四)無形資產
1、土地使用權
企業會計制度第47條及《解答二》
2004年3月6日征用土地300畝,支付土地出讓金及契稅3000萬元。土地使用證使用年限50年,7月8日開發該土地建廠房,動用40畝。12月26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由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房屋折舊年限按20年。
3、6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第月攤銷=3000/50/12=5萬元
3月-12月每月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5萬元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5萬元
攤余價值=3000-50=2950萬元
12月26日:
結轉=2950*40/300=X
借:在建工程 X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土地剩余價值=2950-X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房屋折舊年限20年,土地49年加2月
29年零2個月的土地的價值作為預計凈殘值處理。折舊完畢后: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固定資產
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單獨計價的軟件作無形資產處理,按2年攤銷。
三、營業費用
1、廣告費
會計: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或攤銷
扣除辦法第40條規定:不得超過2%,超過的部分無限期結轉扣除。糧食白酒的廣告費不得扣除。
國稅發[2001]89號:從2001年1月1日起,下列產品或行業廣告費按8%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在日后無限期調減:
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和飲料)、家電、日化、房地產、家具建材商城、通訊、體育文化、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高科技術企業、風險創業投資公司。其中新成立的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高科技術企業、風險創業投資公司,五年內廣告費據實扣除,五年后按8%。
國家禁止廣告的單位(如卷煙廠)所做的公益性廣告,按宣傳費處理。
外資不受限制。
2、業務宣傳費
會計:據實列支
稅法:扣除辦法第42條規定,允許扣除的業務宣傳費不得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超過部分允許不能扣除。
外資不受限制。
界定什么是廣告?什么是宣傳?
扣除辦法第41條:允許扣除的廣告費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廣告制作必須經過工商部門批準;
第二、必須支付了價款,并取得相應的發票;
第三、必須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媒體:廣播、電視;有國家統一刊號的圖書、報紙、期刊;網絡。
3、傭金
會計:按權責發生制可以預提,但在申報所得稅之前必須要支付并取得票據。
扣除辦法第53條:允許扣除的傭金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有權獨立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本單位雇員);
第二,必須支付了價款并取得合法的憑據;
第三,向個人支付的傭金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四、財務費用
1、企業向非金融部門取得的借款,如果超過了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稅收上也不得資本化。
2、扣除辦法第36條:關聯企業相互借款的,借款方取得的借款額如果超過了注冊資本的50%,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3、扣除辦法第37條:為投資而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得扣除,要作為投資的計稅成本,在轉讓股權時扣除。
(了解)。無法執行。
4、外資:國稅函[1991]326號:外方資本不到位,相當于不到位資本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此外,“統借統還”的特殊規定:
一個集團內的財務公司或者核心企業,統一向金融部門貸款,然后轉貸給各個關聯的分支機構,由財務公司或核心企業按照金融部門與其約定的利率同樣的標準統一收取,并繳納給金融部門。
財稅[2000]007號及國稅發[2002]13號文件規定,財務公司或核心企業收到利息不征營業稅。
國稅函[2002]837號:分支機構取得的借款不受扣除辦法36%關于“借款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50%”的限制。
五、管理費用
應著得審核下列項目,有無按規定作納稅調整:
1、計提的壞賬準備
審核“壞賬準備”賬戶,看:
發生的壞賬有無取得稅務機關的批準;計提的壞賬準備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標準,有無按規定作納稅調整?調整的方法是否正確?
扣除辦法第45-48條:
壞賬的扣除必須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允許扣除的壞賬,僅指下列應收賬款(不包括其他應收款):
死亡、失蹤
破產、撤銷
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
債務到期,經法院裁定
應收賬款超過三年
其他經國稅總局批準的壞賬。
按稅法允許計提的壞賬=(年末應收賬款+年末其他應收款)*千分之五-[(年初應收賬款+年初其他應收款)*千分之五-發生壞賬+收回壞賬]
上式中,如果壞賬沒有報批,則為零。
將此數據與會計上最后一筆分錄發生額對比:
稅法 會計 調整
10 50 。40
50 10 0
-50。10 +40
-50。10 +60
2、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審核存貨跌價準備賬戶,對其變動額調整。
3、研究與開發費
國稅發[1999]49及財稅[2003]244號: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加10%以上(含),可以加扣50%。
4、業務招待費
千分之五;千分之三
5、開辦費攤銷
會計制度第50條:一次性
細則第34條:不少于五年
6、無形資等
7、總機構管理費,報批。
六、營業外支出
一、贊助支出
二、罰款等
三、捐贈
四、財產非常損失要報批
五、其他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彌補虧損
稅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