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租賃一套設備給其他公司提供使用,假設一年收費50000元,會計分錄這樣做對不對?
1、借:應收帳款 50000
貸:主營業收入 50000
2、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650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2500(5%)
應交稅金-城建稅 175 (7%)
借:管理費用-應交稅金 100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75(3%)
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25(1%)
這個分錄好像有問題:
正確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金---營業稅
應繳稅金---城建稅
其他應繳款---教育費附加
一,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二,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三,增稅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帳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付稅金)
本人以為樓主憑證應這樣做
1.借應收帳款----50000 貸營業外收入---47619.05 貸應繳稅金(營業稅)----2380.95
2.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14.29 貸應繳稅金(城建稅)----119.05
貸其它應繳款(教育費附加)----71.43
貸 其它應繳款(地方教育費附加)23.81